近日,学校正式制订并印发了《西安工程大学关于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校字〔2016〕11号)文件, 多措并举,大力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我校推出了以下措施,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广泛深入开展:
1、结合专业教育,设立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并融入专业培养方案,贯穿在校培养的全过程;
2、设立创新创业学分;
3、充分利用学校的4个平台,5+X实践基地,建设融理论教学、实训实践、平台基地、支持保障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4、允许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2年,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5、加大奖励力度,并对优秀学生在推荐免试研究生、评优、评奖等方面,优秀指导教师在年终考评、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一定程度的倾斜;
6、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成果:如创业大楼、双创学院、训练营、课程、教材,创办本校冠名的有影响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国家十分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并将之纳入高等教育深化改革的范畴,相继出台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办〔2015〕36号)、《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推进计划的意见》(陕教高〔2016〕4号)等文件。为了贯彻国家文件精神,我校出台的《关于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面向全体、注重引导、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的工作思路,确立了“校长挂帅,教务牵头,学生、团委、科技、就业及院系密切合作、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从而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全力确保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有序、高效推进。(张克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