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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获评全省纪检监察机构2020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信息来源:【校纪委 】 发布者:【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1-06-16 10:44:00 浏览:
 

日前,陕西省纪委印发《关于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2020年度考核结果的通知》(陕纪办函〔2021〕408号),公布对全省129家省级纪检监察机构2020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结果,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获评全省纪检监察机构2020年度“优秀等次”。

2020年是持续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是着力推进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关键之年。一年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通过学习与思考,进一步把牢了政治方向,提高了政治能力;围绕对制度执行的监督与权力运行的制约,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笼子,规范了权力行使。同时,契合学校实际,注重方式方法,聚焦师生急难愁盼与关切关注,强调平等沟通与相互尊重,切实维护学校利益和稳定发展,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序,群众对纪委的信任度、满意度不断提升,制度优势和监督活力接续释放,学校政治生态循序向清、作风建设渐进向好。2020年8月,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被省纪委监委确定为高校代表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方面来陕调研组汇报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成效。

按照《关于推进省委管理领导班子、省委管理党委书记和校长的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契合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省纪委在2019年度“大会述职评议、不设定考核等次”的基础上,首次将2020年度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度纳入全省纪检监察机构考核,并根据履职情况进行研判,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2021年即将过半,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坚持纪法双施双守,在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在全省高校具有普遍借鉴和指导意义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