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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选举碑林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工作圆满结束

信息来源:【党委组织部 】 发布者:【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6-12-01 15:00:17 浏览:
 

按照西安市碑林区选举委员会的统一部署,2016年11月30日,碑林区东关南街街道第十二选区(西安工程大学)第十八届人大代表投票选举工作顺利展开。全校2万余名登记选民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赋予的民主权利,分别在两校区17个投票站,投下庄严而神圣的一票。

11月30日上午10:00,主会场投票选举大会(机关党委投票站)在临潼校区图书馆二楼报告厅举行。大会由校选举工作办公室主任王雅慧主持。党委组织部部长孙晓宁宣读了碑林区人大代表选举委员会委派证书。王雅慧介绍了本次选举大会的主席团成员和本选区的基本情况,宣读了本选区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随后,校党委书记刘江南等其他校领导和参加主会场选举大会的选民在机关党委投票站依次有序投票。两校区投票站点与主会场同时进行投票。本次选举,我选区共有登记选民22630人,投票当日参加投票的选民为22324人。

选举工作井然有序进行,下午三点,各投票站点投票结束后,在总计票人、总监票人的监督下,工作人员对选票进行了统计,总监票人现场公布计票结果,本次选举我校选区共收回选票22040张,代表候选人邓咏梅教授获得15112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有关规定和西安市碑林区人大代表分配名额,经碑林区选举委员会审定通过,邓咏梅正式当选为出席碑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校党委高度重视此次碑林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成立了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选举工作办公室,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本次选举工作从11月7日开始启动,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校选举工作办公室准确把握选举工作要求,精心准备,缜密考虑,分工明确,责任到站,责任到人,并做好了选举各环节的衔接工作,严格按照《选举法》、《关于选举出席碑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的安排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宣传动员、选民登记、选民公示、提名推荐、酝酿代表候选人、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投票选举等环节,整个过程宣传到位,依法操作,程序规范。由于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当日的组织安排有序,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工作人员操作规范,广大选民积极支持参与,我校圆满完成本次碑林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傅博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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